北京直播平台代理协议
1、甲方委托乙方(即主播)进行某平台的推广、宣传和营销工作。
2、甲方的要求:在合同有效期内完成该平台上所有产品的销售业绩指标;保证产品信息发布正常且无违规行为;保持与乙方的联系沟通顺畅等。
3、合作模式为双方共同经营一个或多个账号或店铺,以实现盈利目的。(具体可协商确定。)
4、甲乙双方的责权利如下:(一)、 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相关资质及资料给乙方使用并配合其开展相关工作;
(2)协助乙方对所涉及的产品做市场调研分析等工作;
(3)监督和管理好账户内的资金安全以及交易记录情况;(二)、 乙方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相关行业规范制度;
2)按照甲方提供的方案执行并进行相应的操作和维护保养;
3)定期向甲方提交有关数据报表等相关报告文件;
4)及时反馈相关信息至公司总部以便做出决策调整;
5)维护好自己的个人信誉度以免影响后续的工作进度和质量;
6)按时缴纳费用及其他应承担的相关款项。
7、其他说明事项:
(1)如因第三方原因造成本项目无法继续履行时由第三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月*30天=1.5万/年。
(2)如果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客观因素导致本项服务终止的,则按实际发生的天数收取相应违约金额。
(3)此款仅供双方参考之用,最终条款请详询客服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