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实习记者 张虹蕾 每经编辑 罗伟
在去产能之列的水泥生产线却被上市公司以承包经营形式保留,ST狮头的“曲线”去产能引起了上交所的关注。
12月19日,ST狮头甩水泥资产“包袱”的计划出炉一周后,公司收到上交所的问询函。上交所称,根据山西省去产能的相关实施意见,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分公司(以下简称朔州分公司)1500t/d生产线将在2017年限期淘汰,而ST狮头却将该条生产线交给其他公司实施承包经营,“是否构成对上述文件的实质违反”?
值得注意的是,ST狮头的重组计划对其业务转型颇显重要。ST狮头董秘办工作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称,这份去产能文件不具有强制性。卓创资讯水泥行业分析师王琦表示,文件是否为强制性意见要根据具体的实施方式和阶段,结合相关配套法律来判断,从长远来看,1500t/d的水泥生产线几乎没有生存空间。
生产线被限期淘汰
12月10日,ST狮头称,将与水泥主业相关的业务、资产和负债(包括狮头中联51%的股权)以4710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原控股股东狮头集团。
不久,上交所提出了资产出售后ST狮头无实控人、出售标的涉及房产土地是否会产生纠纷等问题,而其中一则问题和去产能的联系颇深:公司将限期淘汰的生产线进行承包经营,是否构成对上述文件的实质违反?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询山西省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官方网站发现,2013年11月,《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钢铁焦化水泥电解铝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实施意见》文件显示,到2017年引导企业有序淘汰2000t/d生产线以下的水泥生产线。据此标准,朔州分公司1500t/d生产线将限期淘汰。
2013年12月20日,ST狮头关停朔州分公司1500t/d生产线。不过,该生产线并未拆除,2014年4月28日,ST狮头与山西鸿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签约,交给其承包经营。公开文件显示,上述交易承包期为10年,自2014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止。对比可知,10年的承包期超出了淘汰期限。
文件不具有强制性?
ST狮头董秘办工作人员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称,当时的文件不具有强制性,至于该行为是否违规,该工作人士称关注后续公告,并称公司将于2016年12月23日之前作出公告回复。
卓创资讯水泥行业分析师王琦告诉记者,1500t/d水泥生产线实际上属于规模较小的生产线,在市场竞争力方面处于劣势。在整个山西省去产能的大背景下,相应规模的生产线处于淘汰的行列毋庸置疑。对于文件是否为强制性意见,王琦称要根据具体的实施方式和阶段,结合相关法律条文施行情况来判断。王琦强调,淘汰一是要进行停产,二是要进行拆除。
卓创水泥行业分析师侯琳琳也告诉记者,淘汰生产线必须进行关停和拆除,1500t/d水泥生产线交给其他公司承包运营,就意味着产生的收益归于ST狮头,这表示还没有淘汰。
王琦还表示,从长远来看,1500t/ d的水泥生产线几乎没有生存空间,现在保留是暂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