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想出这种方式诈骗,瞎编不得不说很有商业头脑。但是好头脑要用在正途上,不然最后终会受到制裁!
抓获犯罪嫌疑人
5月18日电广西北海警方17日介绍,当地两名在校学生为了赚钱,以“微信租赁”为幌子骗取受害人的微信号进行售卖。为了骗取受害人的信任,他们有时还假装“美女”,一个月骗得70多个微信号。两人现已被警方刑拘。
5月16日晚,警方在北海市海城区工业园附近的某小区内将犯罪嫌疑人李某以及凌某抓获,现场查获作案电脑一台,手机7台以及电话卡一批。
据李某供述,一个多月前他在网上看见别人通过售卖微信挣钱,便寻思着通过租赁微信号的方式,骗取他人的微信号转手售卖。
(网络配图)
4月中旬,李某租了一个套间开始实施诈骗行动,他通过QQ群发“微信租赁”的小广告,以人民币120元的价格租赁微信2小时为幌子,骗取受害人的微信号和密码,然后诱骗受害人将微信号绑定的手机号码进行换绑。
李某称,受害人将微信号绑定他指定的手机号后,他就对账号进行冻结,随后以100元至600元的价格卖给他人。
随着“业务”的扩大,李某一个人忙不过来,便找同学凌某来帮忙,让凌某照着“话术”充当联络员实施诈骗。为骗取受害人信任,李某、凌某谎称自己是正规的“传媒公司”,并提供“营业执照”。有时还要假装“美女”,慌称租用微信号是用于微信公众号运营,以支持山区儿童事业投票。自4月中旬至今,他们骗取了70余个微信号,转手卖了30多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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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指出,这是一种新型的诈骗方式。一旦受害人绑定嫌疑人提供的手机号码,受害人的微信号将会被转卖给广告主、商家,甚至是不法分子,不仅有泄漏个人信息以及遭受财产损失的危险,还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来做违法犯罪之事。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深挖当中。
来源: 广西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