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市拟对新媒体账号实行积分制管理,一年内扣满12分的账号将被列入“黑榜”,视情予以警告、约谈、罚款等;连续三年扣满12分的账号将被罚款或关停。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7月18日从舟山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对新媒体的管理引导,该办起草了《舟山市新媒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介绍,注册在该市,开展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用程序、微信公众号、微博账号、短视频账号及其他有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账号适用于该办法,由新闻单位开设的非时政类(未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的账号为一类;政府部门、公共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开设的新媒体账号为二类;企业、社会组织及个人等开设的为三类。一类账号应向网信办登记备案,未经许可不得发布时政类新闻。二类账号应向网信办登记备案,报备负责人等有关信息。鼓励三类账号自主向网信办登记,影响力较大、具备社会动员功能的三类账号由网信办负责登记,账号运营人应履行配合义务。
新媒体账号实行积分制管理,积分周期为1年,总分12分。在一个周期内扣满12分的账号将被列入“黑榜”,未扣满12分的列入“灰榜”,视情予以警告、约谈、罚款等;对连续三个周期扣满12分的账号予以罚款或关停。每年公布扣分和处罚情况,并通报信用机关,按规定纳入社会信用系统。
按照《办法(征求意见稿)》,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扣3~9分:违反“七条底线”和“九不准”规定;擅自发布尚未公布的党务政务、内部资料、人事任命信息和险情、疫情、灾情、警情等,触犯法律的由网信办会同相关部门依法处置;以“标题党”、低俗导向等方式博眼球、炒作社会负面信息、开展有偿删帖等,触犯法律的由网信办会同相关部门依法处置;恶意搜集用户信息、危害用户信息安全,有用户举报经核实存在违法违规的,由网信办会同相关部门依法处置;传播虚假、不实信息但尚未构成违法犯罪的。
满足以下条件的,根据实际情况每次加1~9分:积极主动传播社会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原创正能量新媒体作品阅读量超过10W;及时发布权威资讯,解答网民关切、服务社会大众,获得社会一致肯定的;引导网民向上向善,倡导文明上网、文明办网,积极参与文明创建,社会影响较大、成效显著的;一个周期未扣分且有上述成绩的,列入“红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