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昨天(1月10日),在微信朋友圈平台上开微店的刘女士从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到了楚雄市首张电商营业执照。自此,全州像刘女士这样的网店主,也有了专有的称谓──电子商务经营者。
10号上午,在微信朋友圈平台上开微店的刘女士早早的就来到楚雄市行政审批局取号排队,这趟来她要为自己的微店办理一个营业执照,提交了身份证复印件、网络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两项资料后,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窗口人员为她审核了现场填写的申请书、身份证明,当场颁发了电商营业执照。
刘女士是一名90后的网店主,大学毕业后,她没有像其他同学一样去找工作,而是选择了自己开网店、当老板。之前听说《电子商务法》在今年的1月1号正式实施,她还担心自己的网店生意会受到影响,这下好了,办理了营业执照,她依然可以继续开店,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采访
电子商务经营者 刘女士:以前想过(办营业执照),但是经济条件不允许,我现在是宝妈,还要租房子各种比较麻烦,我觉得办这证自己开实体也没有这么大的能力。但是做微商就比较方便、比较灵活,现在国家也推出了这个法律,给我们有一个保障,我来办这个证也比较方便快捷,自己也多了一个保障。
据了解,今年1月1号实施的《电子商务法》明确将“微商”“代购”等新形式的网络交易行为纳入监管。在市场主体注册登记方面,放宽了对经营场所的登记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允许其将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不同于以往的网店营业执照,该电子商务营业执照以店铺网址作为经营场所,申请人无需再提交产权证明、租赁合同等住所证明材料,市场准入更为便捷。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等,都应当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如果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行政执法部门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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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科科长 彭绍荣:下一步我们还要向广大人民群众加大宣传力度,同时引导、督促电商经营者主动来办理电商营业执照,促进楚雄市电商健康顺利的发展。
近年来,我州不断完善电商发展基础,先后引进阿里巴巴农村淘宝等平台,每年投入专项资金助力全州的电商发展,大力扶持电商企业。目前,仅楚雄市就有电商近百家,产品种类从原来的农产品,延伸到现在的日用百货,一系列配套体系将电商发展凝成了一股合力,推动着全州电子商务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全媒体记者:黄曌赟 张皓程
图文编辑:毕楚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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