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内电商专业消费调解平台“电诉宝”(315.100EC.CN)接到用户投诉上海微盟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旗下“微盟”,称代运营服务引不满,售后退款遇百般推辞。此外,据“电诉宝”接到用户对“微盟”的投诉案例显示,“微盟”存在退款问题、售后服务、货不对板等问题。
2020年5月30日,“电诉宝”接到上海市的盖先生投诉称他于2019年8月30日在微盟的北京分公司“北京为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花费19800元购买了该公司产品微信小程序产品,并委托该公司进行“代运营服务”,价格:38800元,运营期限3个月,实际运营不是以时间为准,而是按照18篇公众号运营软文为准,正式推广于2020年4月15日和4月28日各上线一片软文,之后并无推广渠道和数据预估、分析等。盖先生认为该公司的运营方式不适合运作他们的产品,因此于2020年4月30日首次提出提前解除合同,扣除已完成的工作量后,退还余款,至今沟通多次,微盟公司以完成80%的工作量为由拒绝解除合同,盖先生一方认为只上线了两期软文,即便加上之前设计店铺页面和上架商品的页面设计等, 顶多只有50%的工作量,经过多次沟通,微盟方面找各种理由拒绝解除合作。对此,“微盟”发来反馈称:此投诉案件已反馈给到投诉受理人负责进行跟进处理。
微盟隶属于上海微盟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是针对微信公众账号提供营销推广服务的第三方平台,主要基于微信公众号为广大企业提供开发、运营、培训、推广等一体化营销推广服务,范围包括实现线上线下的互通服务、社会化客户关系管理、移动电商、轻应用等综合类业务服务。
此外,据国内电商专业消费调解平台“电诉宝”受理用户维权案例显示,微盟存在退款问题、售后服务、货不对板等问题。
【案例一】“微盟”未使用售后退款遭各种理由拒绝
王先生投诉称上海微盟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19年我与上海微盟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16日签订了一份《微盟营销代理协议》。我与上海微盟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微盟营销代理协议》,并支付合同代理费45000元,协议中约定代理期限为2019.05.16-2019.12.31,协议中未约定此款项不能办理退款。在此期限内我未执行代理权利,签合同之前他们说不做,可以转让退款,我才签的合同,后面才知道是套路,并于2019年7月向上海微盟公司要求退款,但是上海微盟公司以及业务员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退款。
接到该用户投诉后,我们第一时间将投诉案件移交该平台相关工作人员督办妥善处理,但截至发稿前,我们尚未收到来自被投诉平台的任何有关处理回复。
【案例二】“微盟”下单业务与实际不符 售后只予退款20% 回复:处理中
尹先生于2019年9月在兰州与甘肃新云微盟签订购买小程序后台软件合同(三年时间的使用期),付款后发现与业务员介绍不符,承诺的功能无法使用,后拨打微盟总部投诉电话要求退款,答复处理中,正在对接代理公司(答复不保证时效,并且故意推脱时间,),拨打新云微盟公司(代理公司)负责人电话,沟通后回复只退20%,要不然就去总部投诉吧,现在无人问津。
接到该用户投诉后,我们第一时间将投诉案件移交该平台相关工作人员督办妥善处理,对此,“微盟”发来反馈称:已反馈给到投诉受理人负责进行跟进处理。